畜牧食品局种兔招标公告

畜牧食品局种兔招标公告

预审公告标题: 沐川县畜牧食品局种兔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种兔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MZCGK2010-01号
行政区划: 乐山市-沐川县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沐川县畜牧食品局 采购包个数: 1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无
采购内容: 新西兰兔、加利福尼亚兔、齐卡兔,数量:6650只。
申请人资格: 合格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条件
1、在乐山市境内取得工商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种兔场;
2、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种兔场要有一定规模并具备当地区、市、县畜牧部门出据的种场规模证明(具备祖代加利福尼亚种母兔450只以上、祖代齐卡种母兔100只、祖代新西兰种母兔200只以上);管理规范,种兔血统、档案齐全,防疫医疗室健全,配有必要的医疗器械;
5、具备在项目乡镇设立售后服务网点的能力;
6、与养兔户签定3年以上的商品兔保底价回收协议。
公示截至时间: 2010年2月3日17时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沐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沐川县建设街105号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罗女士
采购人:沐川县畜牧食品局
通讯地址:沐川县沐溪镇柑子巷68号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吴先生
其它内容: 详见附件:沐川县畜牧食品局种兔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征求意见公告。

沐川县畜牧食品局种兔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征求意见公告
(MZCGK2010-01号)
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沐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对沐川县畜牧食品局种兔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2010年2月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中心。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条件
1、在乐山市境内取得工商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种兔场;
2、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种兔场要有一定规模并具备当地区、市、县畜牧部门出据的种场规模证明(具备祖代加利福尼亚种母兔450只以上、祖代齐卡种母兔100只、祖代新西兰种母兔200只以上);管理规范,种兔血统、档案齐全,防疫医疗室健全,配有必要的医疗器械;
5、具备在项目乡镇设立售后服务网点的能力;
6、与养兔户签定3年以上的商品兔保底价回收协议。
二、项目概况:
1、品种:新西兰兔、加利福尼亚兔、齐卡兔。
2、公母比:1:9,每组2公18母。
3、质量要求:具备本品种特点,月龄4-5月龄,体重1.75-2.25㎏;引种后15日内种兔成活率达到95%以上。
4、数量:6650只。
5、最高限价:46.6万元。
6、供种时间及方式:2010年10月30日前采取分期分批方式供
种并运送到项目乡镇指定地点。
7、付款方式:分期分批付款,总供货完成一月内付70%,其余待该项目完成检查验收合格一月内付清。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供应商须出具种畜合格证、检疫证、动物运输消毒证等手续。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沐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沐川县建设街105号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罗女士
采购人:沐川县畜牧食品局
通讯地址:沐川县沐溪镇柑子巷68号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吴先生
沐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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