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购买技术服务
龙井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购买技术服务
【公开招标】龙井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购买技术服务项目
根据龙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龙井市环境保护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购买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JZFCG-GK-201808
三、采购内容:龙井市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性工作。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构建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86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要求投标申请人需具有环保部门核发环评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申请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质保期(服务期):签订合同7个月。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提供发票一次性付清。中标后付50%,竣工结算后45%,预留5%质保金。
七、供货时间:以采购单位为准。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招标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4 月27日至2018年5月4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三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8年5月21日9:30分。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5月21日9:30分。
3、超过接受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大厅(龙井市政务中心6楼)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在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三、联系电话:
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科:****-*******
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财务科:****-*******
全称: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井支行
龙井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崔虎
联系电话: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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