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工程(四)招标公告

阜蒙县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工程(四)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竞争性磋商)阜蒙县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工程(四)

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委托,经阜蒙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对阜蒙县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工程(四)(项目编号:2018LNHL.ZFCG-02304)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分包名称

工程明细

最高限价

(元)

1

阜蒙县太平镇大道村路基改造工程

详见清单

400000

2

阜蒙县太平镇奇金台村电力设施建设工程

详见清单

200000

本次项目为2个合同包,投标单位对各包项目兼投不兼中。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生产厂家或代理供应商均需具有工程类施工范围营业执照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和能力;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截止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首先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网址:http://www.ccgp-fuxin.gov.cn。详见阜新政府采购网首页重要通知《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到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法人身份证原件(3)如不是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关系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将投标人参与现场踏勘确认函回执送于本公司,否则视报名无效。

4、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为5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

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

(第1包)张先生 150*****000

(第2包)陈先生 139*****828

六、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第1包:捌仟元整第2包:肆仟元整

2、磋商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12日15:00时。

3、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或网银:以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到招标代理帐户,并在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包名称,汇款凭证需装入原件档案盒中。

收款单位名称: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蒙县分公司

收款账号:****************09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阜蒙县北门支行

联系电话:****-*******

4、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电汇方式

5、磋商保证金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磋商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18年07月13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报价文件及磋商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磋商。

八、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蒙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太平镇

联 系 人:(第1包)张先生 150*****000

(第2包)陈先生 139*****828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蒙县隆宇大厦楼下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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