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室内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奇石博物馆四楼(来宾市党性教育基地)室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18]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来宾宾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YLLBG********-XB-1

建设地点:来宾市城南新区中心广场西侧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为来宾市奇石博物馆第四层进行室内装修改造,装修改造面积约3081㎡。

总投资额:约96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817.29万元,设计费约22.58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60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天;施工工期:50天(定额工期80天,本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只对第四层室内进行装修改造,施工时不受气候、交叉作业等因素影响)。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8年10月初至2018年12月初。

2.2招标范围:来宾市奇石博物馆(来宾市党性教育基地)第四层展陈区域内建筑装饰和展陈设计与施工,工作内容为:创意策展、深化方案设计(含评审费)、展陈文案编制、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具备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室内建筑师。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注册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需分别为不同的人【注: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已竣工验收的面积3000平米(含)以上、展陈造价900万人民币(含)以上的博物馆、展览馆或艺术类文化馆工程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书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bzwjy.gov.cn)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4.2潜在投标人若在指定的网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9月30日上午10时整,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递交,并持以下有效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原件、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底单原件或网银电子回单原件(均为红色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银行保函原件或工程担保原件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负责人的有效注册建造师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不少于1人)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原件,以上证明材料不齐或无效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1)设计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设计费:按现行国家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60%计取。即: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Ⅱ级)1.0×附加系数1.0×60%。

设计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评审费)、施工图设计。设计费含配合施工服务及其配套技术服务的所有费用,其中方案设计占总设计费的30%,初步设计占总设计费的30%,施工图设计占总设计费的40%,所有设计文件均须达到满足工程报建的深度。

乙方按期将经施工图审查修改后的施工图文件(共12套完整施工图)送至甲方处,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60%,经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工程造价审核部门审定本项目建安工程预算控制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的80% (此阶段设计费以审定的本项目建安工程预算控制价为计费基数),待来宾市兴宾区审计局审定并出具本项目结算审计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的100%(此阶段设计费以审定的本项目建安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数)。

(2)建安工程费支付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如下:

a.本项目工程分四次拨付工程进度款。第一次支付,在完成工程量的50%后,支付工程进度款至合同暂定价的30%,在完成工程量的80%后,支付第二次工程进度款至合同暂定价的5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后六个月内支付第三次进度款至合同暂定价的70%,经兴宾区审计局或甲方委托的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定并出具该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之日起壹年内,支付第四次工程款至审定工程结算价款的97%,质量保修金为审定工程结算价款的 3 %(无息)。

合同外工程(包含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度款待工程审计结算完成后壹年内一次性付清。

质量保修金为经审定工程结算价款的3%(无息)。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分部分项目工程计算,在该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满后30天内一次性返还。

中标人另行承诺付款期限的,以承诺的条件执行。

乙方在每次请款的同时提供完税发票。

b.承包人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理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在申请每期工 程进度款前,必须先支付该期农民工工资,并在施工现场张贴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告示三天。农民工工资发放后,应请监理单位及业主现场代表核实,然后提交《关于已支付农民工工 资的承诺书》、工资认领表、花名册、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告示照片等资料给发包人,作为 该期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必备材料。如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包人 在承包人兑现民工工资前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对承包人处以拖欠农民工工资额 10%的罚款。

9.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来宾宾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写字楼附楼东二楼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联系人:覃工联系人:蒋桂兰

电话:****-******* 电话:****-******* 传真:****-*******

2018年9月5日


标签: 施工总承包 装修改造 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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