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招标公告

2018年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招标公告


2018年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人: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鲁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项目

项目编号:DYZCZ2018-181#

编制时间:2018年9月5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2018年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项目(项目编号:DYZCZ2018-181#),采购一批检验检测设备。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496.418万元,共4个分包,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

详见技术参数。

2、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

本项目为东营区疾控中心、河口区疾控中心、垦利区疾控中心、广饶县疾控中心使用,进一步保障我市传染病防控、医疗、饮用水卫生、环境与健康等领域的公共卫生工作,做好各类疾病防控的技术支撑。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具体参数。

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签订合同后60日内在垦利区疾控中心、东营区疾控中心、广饶县疾控中心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达到良好使用状态;供应商应于签订合同后30日内在河口区疾控中心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达到良好使用状态。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供货和保修期全过程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8、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1)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

①产品供货服务

在项目服务期内,如出现不正常情况(如产品、设备损坏、故障、达不到良好的效果、达不到技术规范或产品本身说明书的指标),供应商应在不延误供货时间的情况下从速免费替换。

②保修期内服务

供应商对产品(设备)保修期不少于三年,保修期自产品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在产品保修期内发现的由于产品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供应商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

保修期内,产品的修复、更换等所需一切支出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提供7×24小时响应,接到故障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并解决故障。

保修期后,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更换只向采购人收取材料成本费。

③其它要求

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负责全部产品(设备)的安装调试,直至达到良好的使用效果;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所供产品均为原厂正品,不得使用任何劣货、假货等产品。根据采购人要求,供货时计量设备需提供仪器设备检定证书。

(2)验收标准

①第一阶段,产品(设备)到货验收

所供产品(设备)全部到齐后,由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产品(设备)的品牌、配置、主要技术指标等进行核实、鉴定,逐项检查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要求是否相符。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②第二阶段,产品(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

产品(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运行三个月后由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整个产品(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售后服务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③第三阶段,产品(设备)保修期验收

产品(设备)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中标人承诺保修期满,由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整个产品(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售后服务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以上述三个阶段全部验收合格为准,若其中一个阶段验收不合格,视为全部验收不合格。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遵守有关法规,最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本项目采购所必需的货物供应和安装、集成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及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本项目的资金分三次进行支付,具体支付办法如下:

①第一次支付。项目验收小组第一阶段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凭本阶段项目验收报告、中标人正式发票,待财政资金审批后支付项目资金总额的60%;

②第二次支付。项目验收小组第二阶段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凭本阶段项目验收报告,待财政资金审批后支付到项目资金总额的90%;

③第三次支付。项目验收小组第三阶段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凭本阶段项目验收报告,待财政资金审批后付清剩余全部价款。

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经论证,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

论证专家:张益波、谭玉峰、杨爱国

采购人代表:李俊青

四、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18年9月6日起至2018年9月1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鲁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2018年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项目(项目编号:DYZCZ2018-18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9月11日下午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方式;*******@126.com">同时将电子版发lzxzhaobiao@126.com邮箱)派专人递交至鲁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科达财富中心12楼1203室,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公开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6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186*****809

(2)采购代理机构:鲁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科达财富中心12楼1203室

联系人:郭女士、刘女士

联系方式:****-*******

发布人:鲁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9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实验室 疾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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