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盘陀中学综合楼项目
(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盘陀中学综合楼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盘陀中学综合楼项目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8]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盘陀中学,建设资金来源由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浦县盘陀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盘陀镇官陂村盘陀中学校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元(含暂列金100000元),本次招标发包价为人民币*******元(含暂列金10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综合楼一栋及相关附属设施,建筑占地面积575.88平方米,建筑面积2332.66平方米,建筑高度17.16米,单跨跨度最多8.1米;其中一层为卫生室、心理健康室、体育器材室、备课室、生物实验室、仪器室;二层为器材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仪器室;三层为音乐器材室、音乐室、计算机室、阅览室、图书室;四层为器材室、劳技室、美术室、多功能(阶梯)教室。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主要建设综合楼一栋及相关附属设施,建筑占地面积575.88平方米,建筑面积2332.66平方米,建筑高度17.16米,单跨跨度最多8.1米;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可承担①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②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③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④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主要建设综合楼一栋及相关附属设施,建筑占地面积575.88平方米,建筑面积2332.66平方米,建筑高度17.16米,单跨跨度最多8.1米;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5层、建筑物高度<15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属于小型规模工程;建筑物层数5~25层、建筑物高度15~100米的属于中型规模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闽建【2016】5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以承诺函为准,投标人自行承诺)。③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06日00时00 分00秒至2018年09月10 日23时59分59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8年9月17日上午08:30时。
6.2开标地点: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浦县金浦大道景泰园C幢二楼,浦邑基督教堂旁)。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9 月14 日17:00时(含)前(款项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玖仟元整(¥89000元整)。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盘陀中学
地址:漳浦县盘陀镇官陂村盘陀中学校内,邮编:363208
电子邮箱:********29@qq.com
电话:139*****606,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层,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ymgl0596@1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漳浦县教育局
地址:漳浦县人民政府大楼4楼、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86号、漳浦县东洋小区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金浦大道景泰园C幢二楼,浦邑基督教堂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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