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暴大队踏板摩托车招标公告

防暴大队踏板摩托车招标公告

1.比选条件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防暴大队踏板摩托车采购比选,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作为比选人,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货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2、比选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防暴大队踏板摩托车采购
2.2采购数量:6辆
2.3 比选控制价:65000元
2.4 摩托车参数:整车长度1740mm、整车宽度689mm、座椅数目2人、整车整备质量110kg、发动机单缸四冲程、气缸排量125ml、燃料类型:汽油、变速器形式自动、最大功率6.57/7500KW(r/min)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4.1、凡不满足参选人资格要求的均不接受其报名,满足资格的参选人请于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 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获取比选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参选人资格要求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需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4.4、报名方式:联系人报名
5.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9月 1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锦江区北顺街5号巡警防暴大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
地 址: 莲桂南路66号
邮 编: 610000
联系人: 夏先生
联系电话: 180*****789

标签: 摩托车 防暴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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