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业局2018年度牲畜耳标招标公告
农牧业局2018年度牲畜耳标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农牧业局2018年度牲畜耳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南充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9-05 18:11 |
采购人 | 四川省南充市农牧业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备与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的有效的《动物标识专用二维条形码编解码及摄像识读软件v1.0授权许可使用协议书》;(原件备查)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8-09-06 09:00到2018-09-14 18:00 |
标书售价(元) | 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标书发售地点 | 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二段华康路28号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09-27 10:00 |
开标时间 | 2018-09-27 10:00 |
投标地点 | 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二段华康路28号 |
开标地点 | 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二段华康路28号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26号,****-*******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二段华康路28号(顺庆区公安局斜对面),****-*******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杨女士,****-******* |
预算金额(元) | ******* |
采购品目名称 | 畜禽产品采集加工机械 |
行业划分 | C3574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概述2018年,采购牲畜耳标用于饲养的猪、牛、羊佩戴。牲畜耳标作为动物疫病与质量安全可追溯的标志,对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我市动物的外销作用巨大。此次拟采购350万套,其中聚醚型聚氨酯猪耳标250万套、聚醚型聚氨酯牛耳标50万套、聚醚型聚氨酯羊耳标50万套。二、商务要求*(一)交货期及地点: 1、 交货期:乙方交货期限为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通过农业部溯源网站下达生产任务(即向中标企业发放耳标号段)时间起,中标人应在40天内完成本合同采购全部货物的生产、配送、交货及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乙方应保证在接到甲方紧急供货通知时不超过5天送达。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生产任务延迟下达,货物延迟验收的,甲方负责出具书面说明,时间顺延。2、 交货地点: 根据采购人所属每一个县(市、区)级使用单位的需求计划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制定中标企业的供货地点、供货量、货物金额明细表(作为合同附件),并由采购人以文件形式通知所属县级使用单位(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二)付款方法和条件: 1、货物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企业拨款申请、中标企业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10%计算)等票据凭证资料后的支付合同金额10%的货款;2、全部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货物接收单位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供货区域进行实物到达核查、货物抽样送相关质量检测机构检验。核查检验符合规定的,中标人凭货物接受单位的验收单等凭证资料向采购人申请拨付余款,采购人收到凭证资料以后,向中标企业核拨合同总价的90%款项;样品送检,有负偏离,不合格,采购人不予付款,并追究中标方责任。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365天后,采购人财务部门接到中标企业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采购人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向中标企业支付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4、中标企业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三)质保期:1、从甲方指定的使用单位对货物验收入库算起,质保期为不少于365天。2、质保期内中标企业应负责对其所配套提供耳标钳、卸标钳、耳标针进行设备维护及抢修,以保证各地戴标工作顺利开展。(四) 提供的技术资料1、提供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2、其它相关技术资料:(五)安装调试及验收:1、验收:(1)验收标准:农业部耳标质量检测项目及判定指标;招标文件的要求;此次投标提供的样品。(2)供方提供供货清单一式三份(供货收货双方各一份,采购单位一份)。(3)收货单位根据供货清单验收,由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收货单位公章生效;(4)收货时出现下列情况,可以拒绝收货:A、牲畜耳标原材料、形状、颜色、编码方式等明显不符合农业部规定的。B、经检测,牲畜耳标质量标准与此次招标要求不相符的。C、牲畜耳标出现断裂、起泡等现象的。D、产品内外包装没有可识读用于标明该箱(袋)内所有耳标信息的二维码,没有标明该箱(袋)牲畜耳标数量及送达地所属县(市、区)的。E、产品经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北京市塑料制品监督检验测试站检测不合格的;配套产品由采购方送检,经法定检验机构检测,不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F、配备的耳标钳、卸标钳、耳标针数量不够的。G、包装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六)售后服务:①按照用户要求的数量、交货日期、地点按期交付产品; ②及时跟踪发货和运输过程,确保产品准确无误交付给用户;③承担发货、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坏、遗失、错发等责任;④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每1万套耳标配备5把耳标钳、1把卸标钳、每把耳标钳配备耳标针3颗,价格含在本项目综合单价报价中,不再另行收费。耳标钳具备轻便灵活、操作简便、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的基本要求,耳标符合《NY534-2002》、《NY/T938-2005》及动物耳标技术规范等要求。⑤对用户反映的问题应在12小时内做出响应,需现场处置的必须在48小时到达现场处置。⑥如产生质量纠纷,用户与供应商会同有关管理部门组成调查组查清原因,经权威部门确认是由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厂家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备注 | 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预算金额139.7万元。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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