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压长效增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增压长效增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第九采油厂2018年局部增压长效增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Y18-XA508-WZ597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18年局部增压长效增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1.1招标范围:2018年局部增压长效增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地点在第九采油厂所辖区域,计划采购局部增压长效增注设备3套,其中带加药系统装置2套,不带加药系统装置1套。局部增压长效在线增注装置由增压、加药和控制系统三部分组成。其中增压部分由多级离心式增压注水泵、电机、密封保护器等组成;加药部分由隔膜式加药泵、加药罐、加药管汇组成;控制部分由变频控制器、控制柜等组成。由中标人根据甲方需求生产制造3套局部增压长效增注设备,中标人运送设备至甲方指定现场,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安装调试至设备正常运行,派专业服务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供1年售后服务。本招标项目为总价招标,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人民币105万元(含16%增值税、运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等完成所需进行的一切工作内容的费用),需要1个中标人。
1.2技术标准: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质量要求:合格,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4交货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所属区域,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1.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时间根据招标人另行通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资信证明等相应资质证件。
2.3该项目只接受设备生产厂家参与投标,有能力完成本采购项目设备的设计、加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不允许以挂靠或其他任何形式投标。
2.4投标人近三年内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近三年指2015年1月1 日起至 2017年 12月31日);
2.5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经第三方审计的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2.6商业信誉:“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见第四章)。
2.7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 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09月06日至2018年09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在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授权委托书。
3.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接受企业公司账户电汇,不受理现金、
刷卡业务。错汇、重复汇款不予退回。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9610
行 号:********3500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5WZ597标书费”。
3.3 投标单位开具发票,需提供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工商营业注册地址、工商营业注册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可参照招标公告中格式提供,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4 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电子文档;
3.5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3.6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 递交投标文件
4.1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8日09时00分
4.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开标大厅,方式为现场送达。
4.3 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 开标
5.1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8日09时00分
5.2开标地点: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开标大厅,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壹万贰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开标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帐户。
5.5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18-XA508-WZ597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中3.2条相同。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地 址:宁夏银川兴庆区燕莎大酒店
联 系 人:解维涛
电 话:186*****025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联 系 人:程浩杰
电 话:****-*******
电子邮件:zzchj@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
标签: 第九采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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