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沿海防护林建筑物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河口区沿海防护林建筑物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河口区沿海防护林建筑物工程施工政府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河口区沿海防护林建筑物工程施工
政府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东河国资政采[2010]109-2号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林业局
招标人地址:河口区黄河路164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河口区河庆路175号
工程名称:河口区沿海防护林建筑物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工程,包工包料(甲方供材除外)。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以东河发改发[2009]99号文件对本工程进行概算批复,工程位于河口区新户乡,是山东省防护林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建成后,可增加森林面积,扩大沿海防护林规模,逐步构建起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绿色生态屏障。本次工程需埋设排水穿涵45座,建设闸附桥1座。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投资概算:人民币30.5万元。
工程地点:河口区新户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建造师资质证书、东营市以外的投标企业另须提供2009年东营市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一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同时购买招标文件,交纳图纸押金领取施工图纸。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2010年1月27日至2010年2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
发售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河口区河庆路175号开元大厦二楼)。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1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建设局七楼)。
联 系 人: 胡先生 侯先生
联系电话:(0546)******* ******* *******
传真电话:(0546)*******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监察局、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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