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信息化工程审计项目定点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公告
太原市公安局信息化工程审计项目定点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公告
太原市公安局信息化工程审计项目定点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公安局信息化工程审计项目定点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信息化工程审计项目定点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编号:2018-50-8-C
3.项目概况:随着信息化技术与网络技术的高速对接和广泛应用,信息化建设已成为现代化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已经成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由于信息化工程投资规模大,涉及项目多,建设周期长,复杂程度高,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切实履行信息化工程审计,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盾工程”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具有社会审计资质的审计单位定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内容及预算:共一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审计类别 | 报价限额 | |
计费金额区间(万元) | 费率限额 | |
预算、待签合同审计或结算审计 | 小于等于100 | 3% |
大于100小于等于500 | 2% | |
大于500小于等于1000 | 1% | |
大于1000 | 0.5% | |
备注:信息化工程项目审计收费基准价根据项目的类别、工程造价金额等因素采取差额费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9.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2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
10.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9月19日上午09:00—10:0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2018年9月19日上午10:00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五室
11.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联系人:王建文 联系电话:****-*******
12.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侯家巷19号 邮编:030001
联系人:冯生 联系电话:139*****688
13.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邮 编:030000
联系人:段 喆 联系电话:****-*******
王 轲联系电话:****-*******
14.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磋商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tyzfcg.gov.cn)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5.公告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9月0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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