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空调末端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物资】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空调末端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

空调末端招标(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CGZ-2018-038)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四川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川省发改委以川发改基础【2016】号687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工程指挥部。本项目空调未端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工程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1.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空调末端采购

2.2 建设地点:成都市

2.3 计划供货时间:2018年10月—2019年10月(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2.4 概况及招标范围:

成都轨道交通8 号线一期工程南起谢家桥站,北至十里店站。沿线主要经过双流区、武侯区、高新区、锦江区、成华区。由南向北主要途经西航港大道、川大路、珠江路、机场快速路、益新大道、科创路、高朋大道、肖家河沿街、芳草东街、倪家桥路、领事馆路、锦绣路、琉璃东街、汇源南路、汇源北路、双成一路、二环路、杉板桥路和成华大道,线路全长29.1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5 座,均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14km。其中换乘站14 座,分别与线网中的1 号线、2 号线、4 号线、5 号线、6 号线、7 号线、

9 号线、11 号线、13 号线、15 号线、29 号线、30 号线、32 号线实现换乘;设元华车辆段1 座,位于绕城高速白家场立交东南象限,与5 号线、9 号线共址;设1 座元华主变电站和1 座沙河桥站二级开闭所;控制中心位于崔家店,与5 号线、6 号线、7 号线共享。成都轨道交通8 号线采用6 辆A 型车编组,车辆最高运行速度为80km/h。全线设置14 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含元华车辆段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1 座),12 座降压变电所。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8号线一期通风空调系统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含空气净化装置)、柜式风机盘管机组、风机盘管、电动二通调节阀(包含冷源系统电动旁通阀)及执行机构(PID)、风机盘管温控器(液晶显示)与配套电动二通阀及执行机构(通断型)、空气幕机,以及以上设备中所需附件。详细的供货范围和清单见招标文件“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3.1.1 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所招标的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法人组织,能够生产和供应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设备生产企业。

3.1.2 质量保证要求:有ISO9001质量认证,ISO14000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多联空调机组和机房空调机组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3.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空调末端的设计和供货能力,具有近五年(201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须提供不少于2条已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且评价良好的业绩(提供业主证明)。主要合同业绩清单需包括组合式空调器、柜式空调器、风机盘管、空气幕等,拟投电动阀门具有2个以上的投入使用的业绩。投标单位、参与合同签署单位、业绩拥有单位的名称和印章名称必须一致。投标单位应出示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及业主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业绩拥有单位的名称和印章名称必须一致。

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2016年)财务状态无连续亏损。投标时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法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还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同时没有处在四川省及中国中铁投标禁入期内。

3.1.6 其他要求:

3.1.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物资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1.6.2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与投标。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3 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4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9月10日18: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的电子扫描版与填写完整的组织客商信息表、组织客商账户信息表(见招标公告附件)及缴纳标书款后的银行回执单一并发送至邮箱ztwmcddt@163.com。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缴纳所投包件标书款后,招标承办人授权潜在投标人自行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9月6日 至2018年9月10日18:00 时 。

4.3标书款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收取,标书款请电汇至:

账户名称: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成都市蓉城支行

行号:1036 5108 1411

账号:2281 4101 0400 20432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购买标书费用将在开标时向各投标人提供发票)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标书)。

4.5有关招标文件的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0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金凤凰大道666号中铁产业园A5栋7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截止时间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报价须与纸质版投标报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站(http:///)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承办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816室

招标联系人:谢 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ztwmcddt@163.com

招标人: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工程指挥部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

技术联系人:谭 工

联系电话:***-********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工程指挥部

2018年9月5日


附件1:CTCGZ-2018-038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空调末端(二次)招标公告.pdf
附件2:组织客商信息、组织客商账户信息.xlsx

标签: 末端 空调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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