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贺兰县和平安置区公交首末场站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加油机采购安装项目三次招标
[银川市]贺兰县和平安置区公交首末场站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加油机采购安装项目三次招标
贺兰县和平安置区公交首末场站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加油机采购安装项目
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和平安置区公交首末场站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加油机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人为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加油机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银川市贺兰县
规模:汽油2吨/天,柴油2吨/天
建设工期:50天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加油机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调试及人员培训、油气回收装置(汽油加油机)、潜油泵、潜泵控制柜、液位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和防爆合格证,有类似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按规定提交,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复印件装在投标文件。
3.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9月5日至2018 年9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同时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报名,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和防爆合格证、制造商授权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申请人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9月5日起至2018年9月12日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18时(节假日除外)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座7楼【详细地址:银川市市民大厅(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公交贺兰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
联系人:朱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座写字楼11层
联系人:吴泽伟
电 话:155*****738
2018年9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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