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建立农业工程建设国有资金投资非必须招标项目优选承包商信息库的公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建立农业工程建设国有资金投资非必须招标项目优选承包商信息库的公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关于建立农业工程建设国有资金投资非必须招标项目
优选承包商信息库的公告
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必须招标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秀山府办发〔2018〕67号)文件的要求,拟新建秀山县农业工程建设国有资金投资非必须招标项目随机抽取优选承包商信息库(以下简称“农业优选库”),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建类别
市场主体根据自愿原则申请加入农业优选库,本次拟新建农业优选库为施工类。
二、入库单位及专业要求
此次申请进入农业优选库的单位需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
专业要求为: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三、入库单位应达到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
(二)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秀山县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或在秀山注册营业机构且独立核算缴纳相关税收的县外企业。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业务。
四、入库需提交的资料
(一)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企业在秀山县纳税登记证明材料;
(五)开户行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在秀山开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六)近三年(2015年1月-2017年12月)无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无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支付的证明资料(承诺书);
(七)诚信承诺书(应承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己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自愿接受管理和责任处理等)。
注:递交资料时,收件人对所有复印件进行原件核查,核查人员要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申请入库企业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库资格。以上申请资料是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五、报名、资格审查和公示
(一)报名。2018年9月14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秀山县农委大楼606室报名,申请入库单位须按本公告第四条的要求提供资料。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县农委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公示。资格审查结束后,将资格审查结果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进入农业优选库。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进行重新审查,合格的进入农业优选库。
六、其他相关情况:
(一)本公告公示时间:2018年 9月6 日- 13 日
(二)联系人员及电话:
吴健鲲 ***-********
秀山县农业委员会 秀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8年9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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