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新办公楼密集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新办公楼密集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新办公楼密集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编号:0634-1840XZHM0090
2.2、项目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新办公楼密集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运至现场并安装完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销售或制造密集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投标人于2015.8.1-2018.8.1已完成的单份合同价款在150万元以上的至少三份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不能反应相关内容,提供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3、投标人如为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证明。(销售授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4、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若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发现中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事实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注: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等进行复查。如复查结果表明中标候选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了虚假资料或存在挂靠等违法行为,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提请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06日至2018年09月10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806室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领取时间:2018年09月06日至2018年09月10日。
5.2、领取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806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小俊
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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