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和畜牧业管理局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和畜牧业管理局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和畜牧业管理局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文件编号:SP********6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0163号文件,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就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和畜牧业管理局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二、项目内容:第一包:秸秆肥料化利用;

第二包:秸秆饲料化利用。

三、采购项目预算:财政资金,第一包:280万元;第二包:152.4万元。

四、供应商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从2018年9月6日起至2018年9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在1至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9月29日9: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3万元;第二包:人民币2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和畜牧业管理局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 系 人:杨名扬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

监督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帐户名称: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帐号:****************4395




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签于 2018/09/06 16:15:4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秸秆综合利用 畜牧业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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