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所需行道树招标公告
交通局所需行道树招标公告
第一篇询价采购项目书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依照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书,对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所需行道树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承担本项目实施能力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1.询价采购时间、地点
1.1 询价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月30日-2010年2月3日
1.2 询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包(可在递交报价文件时补交),售后不退。
1.3 ★递交询价采购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2月4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采购人不接收超过此规定时间递交的《询价采购报价文件》。
1.4 询价采购时间:2010年2月4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
1.5 询价采购地点: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2.有关规定
2.1 ★报价人递交的《询价采购报价文件》须用密封袋(箱)封装,其正面上注明询价采购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地址以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密封袋(箱)及封口上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2 报价人必须按上述1.3、1.5款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将《询价采购报价文件》送达我中心,并按下述3.1款要求交纳询价采购保证金,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2.3 ★询价采购报价文件的报价为闭口价,并且报价人只能提供一个报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分包一为180万元人民币、分包二为54万元人民币、分包三为45万元人民币、分包四为153万元人民币,采购人不接受超出此限价的报价。
2.4 ★报价人的《询价采购报价文件》应按照本文件的“第四篇格式要求”装订,其文件为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5 ★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报价人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全部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证书;
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
4)具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5)具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6)具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植物检疫登记证》;
7)具有有效的三级以上《城市园林绿化资质》证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询价采购保证金
3.1★询价采购将在规定时间内准时进行,询价采购报价文件递交之前须向我中心交纳询价采购保证金为(分包一:18000元人民币,分包二:5400元人民币,分包三:4500元人民币,分包四:15300元人民币),询价采购保证金应以汇票、支票、现金形式中的一种支付。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无息予以退还。
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询价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询价采购截止时间后(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及承诺文件;
2)报价人在询价采购截止时间后,对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报价人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商务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
4)有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5)采用虚假手段骗取成交;
6)属挂靠单位参加报价。
4.无效报价
报价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其报价文件无效。
1)报价人的资格未满足询价采购文件相关资质任一要求的;
2)报价人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营业范围报价的;
3)报价文件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
4)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
5)询价采购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或其金额不足的;
6)报价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而影响评审的;
7)报价人服务范围存在缺漏项,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8)两个方案报价或对同一方案出现两个或以上报价的;
9) 报价人未按照规定的要求签字、盖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10)报价文件经询价小组审查认定不合格的;
11)低于询价文件中标注“★”条款的要求;
12)未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
13)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与报价时单位名称不符的;
14)超出最高限价报价的;
15)属挂靠单位参加报价的;
16)其他:详见询价文件中的其他条款说明。
5.我中心基本资料:
4.1户 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4.2开户行:秀山县工商银行
4.3帐 号:****************659
4.4地 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渝秀大道财政综合办公楼5楼)
4.5邮 编:409900
4.6电 话:***-********
4.7传 真:***-********
4.8联系人:陈际 田韬 杨再朝
6.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电话:刘际平:13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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