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海宁市城市管理局采购数字式电子汽车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海宁市城市管理局采购数字式电子汽车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海宁市城市管理局采购数字式电子汽车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07年5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受海宁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就采购数字式电子汽车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HZF*******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数字式电子汽车衡1套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本次采购范围的生产或销售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7年5月18日至2007年5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0:30
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窗口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2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07年5月29日 14: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七、谈判时间:2007年5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700.0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⑵法定代表人购买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购买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联合体申购的除提供联合体各方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元,以银行汇票、支票等形式于申购谈判文件时交纳
2、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如下:帐户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帐号:****************63开户银行:嘉兴市商业银行海宁支行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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