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小区销售部门头招牌安装 招标公告
61小区销售部门头招牌安装 招标公告
石河子市61小区销售部门头招牌采购安装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石河子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石河子市61小区销售部门头招牌采购安装”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TZB(2018)CG-160
二、采购项目名称:石河子市61小区销售部门头招牌采购安装
三、采购单位名称:石河子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采购预算:5.05万元
七、采购数量、简要规格: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门头(带射灯) | 北门(16.88米*2.1米) 西门(17.34米*2.1米) | 块 | 2 | 射灯为室外专用100瓦LED光源白色,共计14套 |
房源销控板 | 公示一房一价\喷绘 (尺寸1.2*2.4) | 块 | 4 | |
区位图 | 2.6m*1.8m/喷绘带边框 | 块 | 1 |
八、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技术要求等详见谈判文件。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其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且具有独立有效的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十、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府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十一、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凡满足上述资格要求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于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3日在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北四路光明大厦303室)接受报名获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十、谈判地点:石河子市北四路光明大厦五楼会议室
十一、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石河子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小红
电话:189*****05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齐江辉 代欧莉
2018年9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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