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松林防治性采伐一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衢州市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松林防治性采伐一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江山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就2018年松林防治性采伐一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 QLZ-ZFCG-2018-08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2018年松林防治性采伐一期采购项目 | 1 | 项 | 58万元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18年松林防治性采伐一期采购,预算金额58万元,主要建设地点为双塔街道、贺村镇,实施面积417亩,其中贺村镇176亩,双塔街道241亩。设计采伐松树蓄积2163立方米,折算重约2163吨,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标项一: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近三年无政府采购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林业或园林绿化资质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18-09-07至2018-09-1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衢州市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三楼)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200(售后不退)
六.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8-09-19 09:00:00
七.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西一楼(”最多跑一次”招牌下)
八. 谈判时间:2018-09-19 09:00:00(北京时间)
九. 谈判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西一楼(”最多跑一次”招牌下)十.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谈判保证金(元):标项一: 10000.00元
交付方式: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衢州市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
银行账号:3662 7019 2478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谈判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④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人员的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3.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担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承担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确定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人。2.采购过程中产生的采购代理服务费、评委评审费、场地使用费、信息费(共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出现一次采购未成功进行再次采购的,按具体增加采购次数,每次增加600元费用计算。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市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衢州市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三楼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联系人:余站长
联系电话:135*****018
传真:/
地址:江山市江滨路19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
联系人:夏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五楼
附件信息:
2018年松林除害性采伐一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doc
30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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