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环境保护局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肇东市环境保护局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肇东市环境保护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肇东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肇东市环境保护局无人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肇东市环境保护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CHF-GK2018272
三、资金性质:专项资金(¥:1,100,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将被拒绝。
四、采购内容:无人机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
五、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六、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肇东市环境保护局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它组织,供应商应营业执照须具备包含本次采购同类经营范围;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则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
4.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一楼南门)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一楼南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18年9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一楼南门)。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竞争性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肇东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肇东市
联系人:权宇
电话:0455—*******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4号楼南门一楼
项目联系人:祁女士
电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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