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处理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废水处理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海胶集团金星加工厂废水处理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采购单位及招标组织单位
采购单位: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海胶集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海胶集团战略投资部)
二、项目名称
海胶集团金星加工厂废水处理改扩建工程。
三、项目地点
海南省儋州市国营八一总场海胶集团金星加工厂。
四、项目简介
金星加工厂的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是在原有的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基础上进行改造和扩建(必须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设施)。
金星加工厂的污水处理工程,原来按年产胶乳级标准胶15000吨、胶园凝胶级标准胶5000吨的产能设计,其现有的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可到金星加工厂详细了解。根据海胶集团加工布局调整,要将其设计生产能力调整为乳级标准胶20000吨、不加工胶园凝胶级标准胶。按年生产期240天、胶乳级标准胶污水排放量
五、工程总承包范围及造价
承包范围为工程设计、施工与调试、环保部门监测验收、培训。包括能保证污水达标排放、沼气回用、中水回用的各种构筑物、设备、线路管道等硬件(中水回用的管道另行计价或由甲方自行安装,承建方需按有关要求安装好回用水泵),以及工艺运行调试(含外加调试基质)、环保部门的监测验收、职工培训、售后服务等软件所发生的各种费用。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内容以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胶集团”)审计风险部按乙方投标设计方案审核同意后的内容为准。工程造价以经海胶集团审计风险部审核确定的预算价下调5%作为承包造价。
六、技术及质量要求
(一)设施要求
污水处理工程的各种构筑物,必须符合国家土建及相关工程的质量要求及保用要求,在调试合格之日起计叁年内免费维修。
(二)设备要求
1.所提供设备的型号、规格、生产能力符合污水处理及沼气回用、中水回用要求。
2.设备安装符合有关要求。
3.管道、气柜、泵、风机、曝气机等钢构件和设备无偿保修两年。
(三)污水处理效果要求
污水经处理后排放达到《GB 8978-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二类污染物的一级标准,主要项目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详见表1。
表1 污水排放要求
项 目 | 最高限额 |
1.pH | 6~9 |
2.悬浮物(SS) | 70 mg/L |
3.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 20 mg/L |
4.化学需氧量(COD) | 100 mg/L |
5.氨氮(NH3-N) | 15 mg/L |
6.磷酸盐(以P计) | 0.5 mg/L |
(其它) | (按政府环保部门的要求) |
沼气回收利用,综合沼气产生率≥
(四)服务要求
1.乙方与环保部门能密切配合,竣工后能顺利通过验收。
2.乙方负责对使用单位进行培训,确保使用单位能够熟练使用设备、设施及工艺控制办法。
3.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在使用方故障报告后的24小时之内到场予以解决。
(五)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
七、付款方式
当乙方施工队进场后,甲方预付20%工程款;设备设施经过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并且水质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付款至60%;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处理能力达到要求、污水达标排放、验收合格后满贰年付款至80%;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处理能力达到要求、污水达标排放、验收合格后满叁年付清余款。乙方在收到60%合同款后开具正式发票。
八、报名条件
投标方需具有废水处理工程设计及土建施工资质,土建施工也可以采取分包的形式,但分包公司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报名时请携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文件和近三年内废水处理施工业绩清单(项目名称、数量及客户评价)。核验原件及收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九、招标主要程序
由各投标单位到金星加工厂进行实地调研,报送处理方案;由招标方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确定处理方案。在方案确定的基础上,对投标单位的预算及报价进行审核和议标。
十、方案截稿及评审时间
另定。
十一、报名时间
十二、报名地点
海口市海垦路13号绿海大厦1410室
十三、联系方式
蒋生:0898—******** 林生:0898—********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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