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高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编号鑫诚—SG2018—001-2-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樟树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高县畜牧水产局、农业局、林业局委托,对其“上高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招标编号:鑫诚—SG2018—001-2-1
2、采购项目内容:按照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方式我县选择一家保险公司承保。
序号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年限预算总价技术参数及要求
1上高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采购项目1
3年3912万元每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招标方式:电子化公开招标
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或上级机构具有农业保险经营资质(以保险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准);
8)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时必须提供:
A、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含合伙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三证合一”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原件(要求清晰反映有效期)。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
C、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D、税务部门出具的2017年9月至今起其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
E、“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7年9月至今起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7年6月至今起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
F、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G、诚信投标承诺函原件;
H、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I、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汇款转账凭证(以到账为准);
J、投标人或上级机构具有农业保险经营资质(以保险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准);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6、获取招标文件:拟投标人必须于2018年9月7日-2018年9月27日用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下载标书。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整,2018年9月27日下午17点前到账。须从企业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至供应商原账户。
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850-3300
8、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上高县公告资源交易中心(老政府8楼)
9、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10、采购代理服务费及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含)以下部份按1.5%收取、100-500万(含)部份按0.8%收取、500万-1000万(含)部份按0.45%收取、1000万-5000万(含)部份按0.25%收取。
1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必须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予扣除。
若存在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内产品情形的(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保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以及江西省公布的节能、环境标志清单目录内的产品),在投标价相同的情形下优先采购。
12、本项目招标单位:上高县畜牧水产局、农业局、林业局
13、联系人:涂先生联系电话:
138*****438地址:上高县镜山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樟树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况先生 联 系 电 话:
****-******* 181*****378地址:上高县镜山大道财政局一楼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f.gov.cn/zwgk/zfcg_11407/
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gztb.com/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
13、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樟树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9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