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能稀土铝合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高性能稀土铝合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高性能稀土铝合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性能稀土铝合金建设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7]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7〕76号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性能稀土铝合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2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工业园区金桥路1号。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由主要生产设施、辅助生产及公用设施,总图运输及仓储设施、行政生活设施组成;其中生产及仓储车间7栋:熔铸一车间、熔铸二车间、挤压车间、中厚板车间、合金车间、综合仓库、制箱车间均为钢结构,地上1层;行政生活、辅助生产及公用设施:中心实验室、铝灰存储间、压缩空气站、消防泵站、净循环水泵站及去离子水站、浊循环水泵站、天然气调压站、办公楼、食堂、倒班宿舍及门卫室等。总建筑面积约130435.5平方米;项目建设投资约人民币20000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45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工程各单项工程工期满足建设单位生产需要)。

2.5质量要求:

2.5.1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并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进行编制,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备案。

2.5.2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2.7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8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全部工作内容。其中: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所有后续服务。所有投标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

第二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服务(建安工程包含:1、土建工程:土建、基础、装饰等,2、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等,3、室外附属工程:室外绿化、室外道路及广场、室外亮化、室外给排水、室外弱电等)。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第三部分:EPC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评审、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拟承担本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须为公司正式职工,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查询网址及密码];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4.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公司正式职工,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查询网址及密码]。

5.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6.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施工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由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指定账户且到账,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情况(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根据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的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资料费,招标代理公司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工业园区工业大道9号科技研发中心二楼208室

联系人:成先生

电话:139*****6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左栗路182号

联系人:贺红亮 

电话:137*****923

邮箱:********0@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铝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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