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垃圾压缩箱及配套车辆采购项目
龙井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垃圾压缩箱及配套车辆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龙井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垃圾压缩箱及配套车辆采购项目
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受龙井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龙井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垃圾压缩箱及配套车辆采购项目
二、货物名称、数量、预算和资金来源、供货期(工期)及施工时间:
名称、数量:龙井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垃圾压缩箱及配套车辆采购项目采购(详见第七章技术规格);
预算金额及来源:财政拨款资金495万元人民币。
供货期(工期)及施工时间:15天必须全部完成。
付款方式:车辆产品到货后,由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50%货款,1年后支付剩余50%货款。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LJZFCG-GK-201824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如果投标货物实行许可证制度,应持有相关的许可证)。
1.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龙井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求的资金、技术和生产能力,向采购人提供满意的、证明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来源的文件,并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能够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六、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于2018年8 月 1 日起发售,到2018年 8 月6 日止。请登陆龙井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ljggzy.gov.cn)获取进一步的信息。
投标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有效证件,包括: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否则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 8 月 20 日上午9:30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一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
时间:2018年 8 月 20 日 上午9:30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其他详细情况可通过下述联系方式,进一步获取,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
九、招标执行机构:(收投标保证金账号)
全称: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井支行
招标人: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址:http://www.ljggzy.gov.cn
地址: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33400
公共资源交易科:(0433)*******
传真:(0433)*******
2018年 8 月 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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