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镇中心卫生院发电机房工程(重新招标)公示

灵川镇中心卫生院发电机房工程(重新招标)公示




投标邀请函

福顺恒[2018]招字第B-067号

致:福建武夷八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南平江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川镇中心卫生院发电机房工程(重新招标)已由 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中心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中心卫生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城厢区灵川镇中心卫生院;工程建设规模:配电房一座建筑面积10.8㎡,发电机组1组,21个村卫生所LED显示屏

2)招标范围和内容:灵川镇中心卫生院发电机房工程施工图所示等;

1)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经初步核实,你方企业资质符合要求。现邀请你方参加本工程投标。只有被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 2018年09月06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engxiang.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预缴投标保证金为叁仟元整(3000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同时以现金方式当场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091409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engxiang.gov.cn/)及/媒介发布邀请函。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中心卫生院,邮编:/

电话:139*****395,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学园北路辉煌楼504号,邮编:3511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彭先生

2018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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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房 发电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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