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交警大队智能交通设施建设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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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交警大队智能交通设施建设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07年4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交警大队委托,就智能交通设施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C*******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苍南县交警大队智能交通设施建设(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标段1、道路智能卡口(双向四车道含中线4套,双向二车道含中线3套)
标段2、警车GPS监控系统及指挥中心DLP大屏幕显示系统、双基色LED大屏幕系统(10m2)、指挥中心服务器、坐席电脑、UPS电源等设备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注册资金要求1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
3、要求标段1拟投标供应商具有安全防范设计施工一级资质
4、要求标段2所供GPS车载设备终端产品须取得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
5、要求拟投标供应商有一定数量的工程业绩
6、有能力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7年4月30日至2007年5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招投标中心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5月24日 9:00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招投标中心
七、开标时间:2007年5月24日 9:0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招投标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副本原件或原工商登记机关确认的复印件携带备查)
2、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书、GPS车载设备防爆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企业简介;4、2005年以来类似的工程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5、距离采购人最近的售后服务点等方面的介绍。(以上资料需提供一式三份,并分别装订成册)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经采购人核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2、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杭办大厦1号楼5楼E室
联系人:苏先生,吴小姐
联系电话:****-********,137*****63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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