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2018-2019年能繁母猪保险项目(第二次)(18C0088)采购公告
重庆市巴南区2018-2019年能繁母猪保险项目(第二次)(18C0088)采购公告
一、项目规模
2018年我区能繁母猪保险0.3万头,每头保费90元,保额1500元/头,保费补贴标准为中央50%(45元)、市级15%(13.50元)、区级15%(13.50元),农户自行负担20%(18元),财政补助保费合计216000元。
二、项目地点
巴南区二环线外镇街能繁母猪养殖场户。
三、项目保险要求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3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0〕237号)、《重庆市农委、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广大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范围的通知》(渝农发【2011】174号)、《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8〕56号)及《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中央财政补贴险种保险额度的通知》(渝农发〔2018〕51号)要求,保费及补贴方式已经确定。
六、项目政策信息(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9月7日 至 2018年9月12日 14:3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9月12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9月12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评审信息谈判开始时间: 2018年9月12日 14:30
谈判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采购经办人:经办人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鱼轻路17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巴南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83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渝南大道200号
十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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