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小型客车定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费县小型客车定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费县小型客车定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山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07日15:27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09月20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费县小型客车定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费县政通路5号县政府办公楼三楼
联系方式:151*****99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IEC国际企业中心2029-2032
联系方式:136*****718
二、采购项目名称:费县小型客车定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FX-SDYGZD-ZFCG-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用途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1 | 费县小型客车定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一宗 | 为了贯彻临沂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和精神,为保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费县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需要。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服务; 6、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分包转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0.0001 |
三、获取谈判(磋商)文件
1.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3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路东段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三楼)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300元
四、公告期限:公告期限:2018年9月10日 至2018年9月14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年9月20日8时30分至2018年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六、谈判(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2018年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路东段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136*****718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其他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6、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7、技术规格:项目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8、物理特性:该类采购项目不存在物理特性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附件: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
发 布 人: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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