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610-1842NG07093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度第三批)2018年施工项目已由主管部门以
龙水联发〔2018〕7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招标人为龙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投标行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龙江县水务局和龙江县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龙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度第三批)2018年施工项目2.2建设地点:
龙兴镇、景星镇、鲁河乡、山泉镇、杏山镇。2.3建设规模:新建水源井12眼,采购及安装潜水泵12台,供水离心泵3台,变频设备12台,紫外线消毒设备10台,配电柜12台,二泵房配电屏1台,水厂水表1块,次氯酸钠发生器1台,维修设备1套,余氯检测仪1套,水质快速检测仪1套,自控设备1套,监控设备1套,红外线防盗报警设备4套,新建4㎡井房12座,2×3m地下式泵房12座,6×6m铁艺围栏12座,新建202.73㎡二泵房1座,60.34㎡加氯间1座,100m3钢砼清水池2座,围墙140m,大门1座,铺设彩砖777㎡,绿化280㎡,铺设PE管长度73851米,水龙头1357个,水表1357块,排气阀5座,φ1200排泥阀井15座,φ800排泥湿井15座,φ1800阀门井4座。
2.4计划工期:
2018年10月3日至2018年11月30日,共计58日历天。2.5质量标准:
合格2.6招标范围:
完成本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班子成员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 1 人,施工员和质量员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以上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社保缴费记录。
3.3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投标人可同时参与“龙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度第三批)2018年施工项目”与“龙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度第三批)2019年施工项目”,但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项目。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本工程取消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27日,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下载中心)下载各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
4.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开标当日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9月29日10:00,地点为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须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踏勘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7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本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及近6个月(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所有证件要求原件),联系招标单位踏勘现场联系人(刘彬
158*****037)进行现场踏勘。由于投标人勘察不认真或没有进行现场踏勘,导致的各类费用增加或类似情形,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网同时发布。
8.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黑龙江分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里第四大道1479号远大商务公寓C座25层2506室
邮 编:150010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zbgsjm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