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特种设备检验电子记录系统软件升级和模块增加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咸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特种设备检验电子记录系统软件升级和模块增加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位:咸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二、采购项目:特种设备检验电子记录系统软件升级和模块增加

三、采购理由:

近年来由于我市特种设备大量增加,检验检测人员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为了节约检验检测人员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大大缩减报告出具周期等,把以前需要检验人员手工填写的大量数据转换成电子数据,将人员从填写数据的工作中解放出来。我所现申请开发“电子记录”系统软件项目,旨在设备检验过程中实现任务网络分配、记录现场平板电脑填写输入,现场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远程提交报告,远程数据查询、远程报告审批等。我所现有检验系统软件由西安九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此次“电子记录”系统是在原有检验管理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属于定制型开发,需要和现有系统进行无缝衔接和数据交互,由于原开发公司基于对其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不能对第三方开发商提供相关源代码,因此只能由西安九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完成。

经专家论证,为了保证新系统与现有系统技术衔接的可靠性,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和服务配套的一致性。我所建议本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西安九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

四、供应商名称及地址:西安九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自强西路香槟城3号楼1207室,联系人:梁跃风,电话:153*****109

五、公示期限:公示期限从2018年9月7日至年9月13日止。

六、采购人:咸阳特种设备检验所 联系人:杨敏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咸阳市柳仓街;财政部门:咸阳市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科 联系人:白女士,联系电话:***-********地址:咸阳市秦皇路

七、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附后。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申请单位

咸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拟采购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检验电子记录系统软件升级和模块增加

拟采购预算金额

30万元

申请日期

2018年9月7日

经办人

杨敏 范欣

专家1

论证意见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第三种情形。咸阳市特种设备检验系统必须保证与原有系统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建议由西安九创电子科技公司继续完成此次项目的升级工作。按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工作。

专家姓名

王波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专家2

论证意见

咸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使用的电子记录系统由西安九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建设。为保证原系统升级的平滑性、可用性,建议本次升级由原建设单位承担。

专家姓名

朱剑勇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陕西省交通厅信息中心

专家3

论证意见

咸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使用了西安九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电子记录系统,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考虑与原系统的一致性,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

专家姓名

颜建强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陕西省交通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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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模块 系统软件 电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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