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东岚幼儿园2018年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平潭东岚幼儿园2018年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潭东岚幼儿园2018年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
采购单位 | 平潭东岚幼儿园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07日17:0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9月07日17:00至2018年09月22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29日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4#楼5层507-509 | ||
预算金额 | ¥1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林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平潭东岚幼儿园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山大道中段1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莉莉133*****3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4#楼5层507-50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林****-******** | ||
附件: | |||
附件1 | [350190]SD[GK]*******平潭东岚幼儿园2018年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9.7.docx |
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东岚幼儿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潭东岚幼儿园2018年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潭东岚幼儿园2018年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90]SD[G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潭东岚幼儿园
地址:中山大道中段155号
联系方式:吴莉莉133*****3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4#楼5层507-50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平潭东岚幼儿园2018年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用90度打线方式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4)强制节能及强制认证(若有):1、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最新一期所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及所投产品在政府采购清单内所在页面。2、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能在货物验收时能提供3C认证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07日 17:00至2018年09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4#楼5层507-509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 2)收取方式: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帐 号: ****************1394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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