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影放映项目招标公告
农村电影放映项目招标公告
遂昌县农村电影放映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SC2010C05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浙江省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浙委办[2006]100号)精神,结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电影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的场次考核、财政补贴等相关政策,结合我县电影事业实际,为体现公平、公正、合理。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受遂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将2010年农村电影放映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全市范围内具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电影放映单位(户)均可参加投标。
二、注意事项
1、开标地点及开标时间:
1)开标地点: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2)标书截止时间:2009年2月9日15:00时。
3)开标时间:2009年2月9日15:00时;
2、参加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
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
3、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4、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得撤回。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投标人报价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须向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2000元。资料费100元。
7、保证金的缴纳:户名:遂昌县会计核算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遂昌支行,账号:****************01。提交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帐(自然人除外);须在开标时足额到达账户并向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索要缴纳凭证。
8、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向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递交合同原件后退还(不计利息)。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2010年2月12日开始退还(不计利息)。
9、此次放映时间从招投标确定合同签定至2010年底止。
10、本次投标采用下浮率报价,投标人在省补金额款下浮5%—10%范围内报价,超出此范围的为无效标。(详见评标办法)
11、此次放映活动规模较大,政府补贴相应滞后,因此要求承办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垫付能力。此外,为保障活动有效、顺利、安全地开展,要求承办单位为放映人员上人身意外保险。承办单位要及时应对突发性和意外情况,并承担承办单位的全部责任。
12、中标者要按时完成省下达我县的放映场次任务。中标者可自行聘请其它电影队下乡放映,但我局对中标者聘请的其它放映队只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与我局不存在任何其它关系。放映期间要求放映队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及乡镇的各大中心工作的宣传,在放映期间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科技等幻灯片宣传,但宣传短片不计补助场数。
13、中标者要服从我局统一安排,扩大公益性放映覆盖面,真正把送电影下乡落到实处,使边远群众能看到电影,按照我县的行政村全年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场公益性电影放映,如未达到要求,按未放映的行政村数5倍在全年放映实数中扣除补助场数。
14、享受农村电影专项资金补贴的场数,是指纯公益性不买票和未向村级及群众收取任何费用的场数。
15、中标者要确保电影放映质量。2002年后出厂拷贝的胶片必须占全年胶片放映任务数的80%;加大数字电影放映覆盖率,中心村数字电影放映场数必须达到全年任务数的50%以上(放映场数以2010年省下达我县任务数为准)。
16、为满足广大农村中小学生观看优秀国产影片,丰富农村中小学生文化生活,配合学校开展学生影视欣赏和德育教育,放映任务中必须有不少于5%的场次为农村中小学生放映专场。
17、如实填写浙江省农村“2131”公益放映活动联系单,并按时上报放映报表(于每月的5日前上报到我局,逾期不报,将取消统计),如在抽查核实中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减去虚报数,同时,每虚报1场将在实数中扣除10场不享受补助。
18、资金的结算时间方式。以省补助资金到位时间为准,放映场数经我局核实确认,结算价按中标下浮率计算,中标者按核准的场数开正式发票到我局结算。
三、投标文件内容及包装
(一)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现场需提交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标现场需提交原件)
4)、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开标现场需提交原件)
(二)投标文件的包装
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一份投标文件“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户)印章。
3、标志:所有封袋外面上都必须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全称。
四、评标办法
1、投标报价下浮率在省补金额下浮5%至10%(含5%和10%)范围内为有效报价。
2、最佳投标价下浮点:在投标人递交标书后,在省补金额的有效范围内公开抽签随机产生,分别由招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各抽取二个下浮点(抽取下浮点为含一位小数的百分率,如:5.0、5.1、5.2……9.8、9.9、10.0),四者经算术平均后作为最佳投标价下浮点。
根据投标报价下浮点和最佳投标价下浮点间距计算报价得分。
3、投标人得分以最佳投标价下浮点为满分,每上浮1个百分点扣6分,每下浮1个百分点扣3分(假如最佳报价下浮点为A%,则A%~10%为下浮,A%~5%为上浮),不为整数时按插入法计算。
4、招标人按得分高到低推荐3名并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得分若出现并列的,则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列在前;若投标报价相同的,则以投标人抽签决定排列前后。
5、有效标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6、在开标时,招标人必须先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时投标文件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单位(户)印章的;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4)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
(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以上投标文件,内容不同又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7)未填写投标报价下浮率或填写投标报价下浮率为负数的;
(8)填写的投标报价下浮率高于10%或低于5%;
(9)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五、合同签订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预中标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中标后持中标通知书七个工作日内与遂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签订合同并送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份备案。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合同范本
联系电话:0578---*******(遂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0578---*******(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遂昌县农村电影放映合同
甲方:遂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到电影、看好电影,推进电影服务“三农”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农村基层文化事业发展,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浙江省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浙委办[2006]100号)精神,结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电影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的场次考核、财政补贴等相关政策,结合我县电影事业实际,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如实提供有效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加盖单位红印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二、放映时间:从合同签定至2010年底止。
三、放映范围:乙方要服从我局统一安排,扩大公益性放映覆盖面,真正把送电影下乡落到实处,使边远群众能看到电影,按照我县的行政村全年确保遂昌全县范围内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场公益性电影放映,如未达到要求,按未放映的行政村数5倍在全年放映实数中扣除补助场数。
四、此次放映活动规模较大,政府补贴相应滞后,因此乙方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垫付能力。此外,为保障活动有效、顺利、安全地开展和放映人员人身安全,乙方要为放映人员上人身意外保险。及时应对突发性和意外情况,并承担承办单位的全部责任。
五、乙方要按时完成省下达我县的放映场次任务。乙方可自行聘请其它电影队下乡放映,但甲方对乙方聘请的其它放映队只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其它关系。合同期间乙方放映队要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及乡镇的各大中心工作的宣传,在放映期间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科技等幻灯片宣传,但宣传短片不计补助场数。
六、享受农村电影专项资金补贴的场数,是指纯公益性不买票和未向村级及群众收取任何费用的场数。
七、乙方要确保电影放映质量。2002年后出厂拷贝的胶片必须占全年胶片放映任务数的80%;加大数字电影放映覆盖率,中心村数字电影放映场数必须达到全年任务数的50%以上(放映场数以2010年省下达我县任务数为准)。
八、为满足广大农村中小学生观看优秀国产影片,丰富农村中小学生文化生活,配合学校开展学生影视欣赏和德育教育,放映任务中必须有不少于5%的场次为农村中小学生放映专场。
九、乙方如实填写浙江省农村“2131”公益放映活动联系单,并按时上报放映报表(于每月的5日前上报到我局,逾期不报,将取消统计),如在抽查核实中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减去虚报数,同时,每虚报1场将在实数中扣除10场不享受补助。
十、资金的结算时间方式。以省补助资金到位时间为准,放映场数经甲方核实确认,结算价按中标下浮率计算,乙方按核准的场数开正式发票到甲方结算。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另行商定。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遂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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