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南谯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谯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南谯分局 | ||
行政区域 | 南谯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07日19: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8月17日17:00至2018年09月14日08: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无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14日08:30 | ||
开标地点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 ||
预算金额 | ¥683.74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候立付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232 | ||
采购单位 | 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南谯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2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金晨水利水电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232 |
项目登记编号 | czcg201808-168 | |||
项目名称 | 南谯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 | |||
招 标 人 | 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南谯分局 | |||
建设地点 | 南谯区境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 |||
标包数 | 一个标包 | |||
投标人资格 要求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3、具有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 5、本次招标实行投标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8、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自行解决本项目外业调查,内业建库所需设备及建库软件。 | |||
采购预算 | 投资估算价683.74万元 | |||
采购限价 | 683.74万元 | |||
供货期 (服务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 |||
发布时间 | 2018年8月17日 | |||
公告期限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年9月14日8时 30 分 | |||
开标时间 | 2018年9月14日8时 30 分 | |||
开标地点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信 息 内 容 | ||||
采购需求: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①土地利用现状调查,②土地权属调查,③基本农田调查,④专项用地调查(耕地细化调查、“批而未用”土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及数据库建设和统一时点变更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全区10个镇(街、社管中心),63个村20个社区,约1152个村民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并建立数据库。 在开展三调的同时,同步开展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工作,按照三调的分类标准和相关要求,开展的第九次森林连续清查和第二次草地资源清查的数据汇总工作,并将相关调查成果整合进三调成果中。 | ||||
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项目款支付方式 | 详见交易文件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交易文件等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报名时间:交易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 ||
投标保证金:12万元;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1、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帐 号: ************************749 帐 号:185*****6777 3、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南谯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投标保证金。 注: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 ||||
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进入企业备案系统下载。 | ||||
交易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8月17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交易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请于2018年8月27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248a10d8-ded1-4342-9cae-f879cb19e914&CategoryNum=008)招标人将在2018年8月28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特别提示: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备案-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查询。网址: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单位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网址: 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8)。 3.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首页左侧点击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4.如果过程中出现交易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交易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传。如出现投标人相关序列码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5.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未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的投标将被拒绝,责任自负。 6.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锁手续。(办理CA证书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通知-关于投标企业办理CA证书的通知 。网址: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0d7a58b7-4c56-458f-997c-ccfe05cae4fb&categoryNum=013。联系方式:****-******* 赵工。因未及时办理CA锁手续导致无法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各投标单位开标时,务必携带本单位CA锁。开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 8.本项目投标单位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单位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3801701。 9.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后不强制要求投标人继续参加开标。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自负。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 ||||
重要说明: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禁止使用相同MAC地址进行投标报名,一经发现,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7.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8..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9.投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企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1、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投标企业家数少于10家(含),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投标企业家数大于10家,则在专家评审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13、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4、投标企业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 | ||||
招标单位: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南谯分局 联 系 人:候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金晨水利水电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毕工、李工 电 话:****-******** | ||||
公告发布媒体: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滁州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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