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永丰县藤田项目区
[永丰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永丰县藤田项目区
[2018-09-07]
招标公告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永丰县藤田项目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永丰县藤田项目区已由永发改招标核字【2018】 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试点县永丰县建设项目藤田项目区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丰县藤田镇、瑶田镇、陶唐乡。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 1800 万元.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预计2018年10月10日开工,2019年10月10日完工;截止2018年12月30日前,必须完成主体工程的50%以上。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拟整治河道长31.857km,其中温坊水7.441km、湖西水3.277km、梅坑水2.606km、秋江水2.437km、谢坊水3.803km,南沙水4.45m,园内水7.843km);整治工程改造涉河建筑物20座。(最终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 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根据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文规定外省施工企业为壹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8年9月28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拟投入项目建造师担任委托代理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6. 有关说明
6.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6.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试点县永丰县建设项目藤田项目区项目部
地 址:永丰县水利局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新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石阳路11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监督单位:永丰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电 话:****-*******
2018年9月7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2、户名: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县支行
3、户名: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4、户名: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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