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区C区二期珠海路东侧防护绿地工程招标公告
产业区C区二期珠海路东侧防护绿地工程招标公告
象山产业区C区二期珠海路东侧防护绿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象山产业区C区二期珠海路东侧防护绿地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投复[2009]3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产业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产业区白岩山区块珠海路东侧
工程造价:约 70 万元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38.27亩,绿化总面积约24600平方米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苗木种植与养护、种植土工程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 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购买时持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在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丹城金鹰路1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5.1时间:2010年 2 月 3 日至2010年 2 月 8 日16: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报名窗口)。
5.3 本项目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⑴ 报名表并加盖红章(报名表格式在象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⑵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⑶ 注册地不在本市范围内的外地企业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⑸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⑹ 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⑺上述1-6条的所有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不得采用活页夹、订书钉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开户单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
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交易中心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指定账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开标大厅)。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产业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点:象山港路海关一楼
联 系 人:王利君
电 话:********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城金鹰路1号二楼
联 系 人:赖敏丽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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