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保德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保德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保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2018-022]G11-A12
三、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玖仟伍佰玖拾元叁角柒分(¥:128.959037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玖仟伍佰玖拾元叁角柒分(¥:128.959037万元)
四、采购需求主要内容:本次采购共1包
第1包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资格要求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4、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
商务要求 |
1、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2、交货地点:保德县林涛大道195号人民法院办公楼 3、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培训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质保期过后一次性付清。 4、履约保证金:无 |
技术要求 |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安防监控及报警系统、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自助诉讼服务区、信息点布线系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桌椅7部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注: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招标文件免费获取相关信息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09月14日;
北京时间:08:30-11:30,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保德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3、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如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登记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方可进行领取登记,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时间:2018年09月30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地点:保德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大厅
七、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保德县人民法院
地址:保德县林涛大道195号
项目联系人:王波平
联系电话:****-*******
八、集采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保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保德县府前大街50号(财政局三楼)
项目联系人:王继芳、杨建兵
电话及传真:****-*******
九、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09月10日至2018年09月14日
保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9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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