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通风柜及安装项目(采购编号:海康-YC2018-040)询价公告

宜春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通风柜及安装项目(采购编号:海康-YC2018-040)询价公告

本公司受宜春市农业局委托,就其采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通风柜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价。


一、采购编号:海康-YC2018-040


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通风柜及安装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预算:75000元


二、采购内容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1


PP通风柜


规格:1500*750*1500 桌上型,PP结构



2


陶瓷纤维内衬


两侧板,导流板



2


台面


规格:1262*710 大理石台面



2


2


PP通风柜


规格:1200*750*1500 桌上型,PP结构



1


台面


规格:962*710 大理石台面



1


3


气瓶柜


规格:900*450*1800全钢结构,含报警系统



1


通风系统


1


风机


5#,F4-72玻璃钢离心风机



1


2


风阀


Ф250 优质PVC材质



3


3


三通


Ф250 PVC材质



3


4


风管


Ф250 PVC材质



8


5


风管


Ф300 PVC材质



12


6


弯头


Ф300 PVC材质



2


7


软连接


Ф300



1


8


减震胶垫


橡胶



4


9


风机支架


与风机配套



1


10


变径


标准



1


11


防雨帽


标准



1


12


开孔玻璃及修复





1


13


活性炭吸附箱


标准



1


14


高空作业费





1


15


安装辅件





1


三、响应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开标时响应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2、近两年度内任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标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原色公章;


3、税务部门出具的或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原色公章;


4、响应人“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原色公章;


5、响应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书证明材料原件;


6、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的受委托人一致)。


以上1-6项资质审核所需资料开标现场进行审查。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视为投标无效。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五、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宜春市农业局


联系人:黄启华 联系电话:150*****801


地址:宜阳大厦中座13楼


2、代理机构: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花燕 联系电话:177*****835 传真:****-*******


地址:宜春市枣树园A4栋三单元406室


六、询价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有意向的供应商自2018年9月10日起至9月12日,每日9:30—17:00(节假日除外),到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场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本采购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提供:响应人具有的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不接受报名)


七、保证金:响应人如愿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请于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18日16:3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伍佰圆整到达文件指定账户,逾期交纳将不接受投标(不接受现金)。


保证金交纳账号:


开户名: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50*****090********


开户行:宜春市工行宜阳支行


(备注:保证金必须从企业账户转出,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八、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19日15:00时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九、本次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凡涉及本次招标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请拟响应人密切关注。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9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康 安装 通风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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