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西大道(滨河路至兴业大道)工程及金光西大道(滨河路至兴业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施招标公告

金光西大道(滨河路至兴业大道)工程及金光西大道(滨河路至兴业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施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金光西大道(滨河路至兴业大道)工程及金光西大道(滨河路至兴业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金光西大道(滨河路至兴业大道)工程及金光西大道(滨河路至兴业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番发改[2016]657号文及番发改[2018]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大学城南岸国际创新城范围内。

2.2项目总投资:金光西大道(滨河路至兴业大道)工程及金光西大道(滨河路至兴业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总投资77299.18万元,建设费用为17282.479043万元(其中:金光西大道(滨河路至兴业大道)工程建设费用为:********.83 万元;金光西大道(滨河路至兴业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费用为:********9.6万元)。

2.3建设内容:

2.3.1金光西大道(滨河路至兴业大道)工程:该项目北起滨河路,向南延伸分别与规划城市次干道广医南路、城市快速路南大干线相交至兴业大道止,线路全长1742米,宽40米(部分展宽段宽分别为45米及50米不等),路幅布置为:7*2米(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树孔带)+11.5*2米(机动车道)+3米(中央分隔带),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时速为60公里/小时,采用水泥混凝土加铺沥青罩面路面。另建给排水工程、供电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等配套工程(具体数据以招标图纸为准)。

2.3.2金光西大道(滨河路至兴业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路线北起滨河路,南至兴业大道止,全长1442米,其中滨河路至广医南路管廊断面尺寸为4850*3900mm,长度约380m;广医南路至南大干线管廊断面尺寸为7950*3900mm,长度约350m;南大干线至兴业大道管廊断面尺寸为11050*4200mm,长度约711.2m。与南大干线交叉节点本工程范围,采用矩形断面及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中,滨河路至广医南路标准横断面为双舱断面,广医南路至南大干线至兴业大道标准横断面为三舱断面;综合管廊容纳市政管线有电力电缆(10KV及110KV)、通信缆线、给水管道和预留的中水管道四种管线。主要工程包括:综合管廊土建及附属设施(消防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照明系统、监控与报警系统、排水系统及标识系统)等(具体数据以招标图纸为准)。

2.4监理范围:按招标文件、图纸、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内本工程的路基、软基处理、路面、交通设施(含监控)、照明、排水及各种管线、综合管廊土建及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2.5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为止;

(2)施工阶段监理工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3)保修阶段监理工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二年;

(4)竣工结算期:从竣工验收完成开始至竣工结算完成为止。

2.6施工监理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各投标人按下浮20%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7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5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的认定时间以所提供业绩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13日至2018年919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5)、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119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 1 开标室( F)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咨询

投资管理办公室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远安新街49号

319号西副楼六楼2楼

邮 编:/ 邮编:510230

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zhjzdb@163.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gzhjjl.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2018年9月6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本公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本公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本公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委派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同一时期内担任超过三个(含本项目)以上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下综合管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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