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旧镇镇区卫生服务费项目代收人公告

选择旧镇镇区卫生服务费项目代收人公告



选择旧镇镇区卫生服务费项目代收人公告
根据招标人要求和省、市、县有关中介机构比选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招标人采用最高价中选的方式比选确定旧镇镇区卫生服务费项目代收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 漳浦县旧镇镇环卫站;
2.项目名称:漳浦县旧镇镇区卫生服务费项目代收人比选。
二、本项目委托的内容:代收旧镇镇区卫生服务费。
可收取范围:东至旧镇码头;西至交管站;南至八一希望小学;北至镇府路三桥(不包含农贸市场、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所、漳浦三中、国土资源所、广电站、卫生院、八一希望小学、旧镇中心幼儿园、五号公馆、盛辉酒店、高速收费站等单位)等范围内沿街的单位、商店和店面。
三、本项目卫生服务费收费依据:漳浦县物价局关于漳浦县乡镇环境卫生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浦价[2014]第50号)。
四、本项目最低控制价、结算方式、服务期限:
1、最低控制价为每月人民币1.25万元;
2、按月结的方式进行结算,即在每月月底前结清当月卫生服务费;
3、服务期限为两年。
五、代收人的资格条件:漳浦县旧镇镇户籍;
六、比选保证金
1、参加比选的自然人必须提交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若不按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则取消其比选资格。
2、比选保证金于2018年9月13日16:00时前以现金方式交至招标人;
3、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满足下列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也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1)中选人与招标人签订委托合同;
(2)中选人提交了履约保证金。
4、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中选人确定后当场退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委托合同的;
(2)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在本次比选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履约保证金:
1、在签订委托合同前,中选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招标人因中选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中选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选人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出现乱收费现象,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未按要求按月结算卫生服务费的;
(3)中选人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报价:
1、参加比选的自然人应按“报价单”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签名确认;
2、本次报价采用参加比选的自然人每月拟向招标人缴交卫生服务费数额的报价方式,参加比选的自然人应根据比选要求自行考虑相关因素再进行报价,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追偿;
九、有意参加比选的自然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承诺函;
3、身份证复印件;
4、密封完好的报价单(统一格式);
5、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材料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视为自动弃权。
十、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材料;
2、报名时间:自2018年9月10日起至2018年9月13日16:00时前;
3、接受报名单位:漳浦县旧镇镇环卫站;
4、报名地点: 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招拍挂大厅;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3*****128 *******
逾期报名的无效。
十一、比选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13日16:00时;
2、地点: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招拍挂大厅。
十二、比选程序:
1、招标人代表宣布报名参加比选的自然人名单;
2、招标人组织对参加比选的自然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核验身份证原件。未提交身份证原件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选;
3、经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检查报价单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开启报价单,并按最高价中选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4、中选结果告示。
5、招标人凭产权中心出示的中选通知与中选人签订委托合同。
十三、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不按委托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建议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标人:漳浦县旧镇镇环卫站
2018年8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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