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文化艺术中心工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福鼎文化艺术中心工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文化艺术中心工程跟踪审计项目(二次招标)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丰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鼎文化艺术中心工程跟踪审计项目(二次招标)。
2.2资金来源:由PPP筹集。
2.3项目概况:建设项目估算建安费用约为人民币2.7亿元。本次为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跟踪审计服务进行招标。
2.4服务范围和审计模式、工作成果:
(1)、服务范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项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投资概算的真实合理性进行的审计;②对工程管理、施工进度、工程材料、变更洽商等事项的审计;③工程竣工后各项工程最终造价的审计;④财务收支审计;⑤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⑥项目建设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
(二)审计模式:工程造价(含设计变更)审核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工程施工过程必须安排2人及以上驻点人员进行跟踪,项目负责人每周需到场签到2次以上;每1个月完成相应工程进度款审核;每3个月为一个服务周期,每个周期出具相应的跟踪报告,直至项目完工;根据项目工程结算实际情况,驻点开展审核工作,提交竣工结(决)算审计成果报告;配合审计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审计工作。
(三)出具的主要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单项工程(含设计变更)造价审核意见书;(2)每1个月完成相应工程进度款审核;(3)每3个月为一个服务周期,每个周期应出具相应的跟踪报告,该跟踪报告应在该周期后1个月内前提交;(4)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按闽财建[2007]157号文规定的时间提交结算审核报告);(5)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报告,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08】91号)文件,代编竣工结(决)算报告,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进行编制竣工结(决)算报告。
2.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63万元;
2.6服务周期: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后至本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竣工决算审计完成。
2.7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福建省工程量计价规范、地方造价行业管理相关标准、文件以及相关部门的审计要求、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招标人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等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8服务工作地点:福鼎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工商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完成过1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或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且在该业绩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于本次招标服务内容涉及财务审计,允许中标人自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以便由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有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完成相关工作)。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受托直接或间接为本项目进行招标、施工、监理、设计、造价、编制规范和其他服务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单位);
(3)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联合体任一企业);
(4)为本项目跟踪审计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为本项目施工承包人或其有关联的附属机构(单位);
(6)与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联合体任一企业)或施工承包人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联合体任一企业)或施工承包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9)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的;
(10)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11)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本项目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08日08时00分至2018年09月14日18时00分(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ndztb/)采取不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05及以上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以不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在操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电子招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北京时间)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②允许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注: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10:00:00,提交平台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30分钟)内在现场(或使用远程解密功能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若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95。****-*******。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ndggzy.gov.cn/ndztb/)上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公告答疑”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
联 系 人:朱小姐;
电话:159*****3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丰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紫晶苑5幢2梯203室;
邮编:355200;
电话:****-*******、137*****660,传真:****-*******;
联 系 人:小董;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龙信用社;
账户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060 3230 1001 0000 0118 32;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陈先生
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E****************00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鼎市发改局、福鼎市住建局
地点: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
友情提示:关于CA证书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400-933-9515、132*****812,电子标书制作等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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