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琴亭湖公园林下空间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福州市琴亭湖公园林下空间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琴亭湖公园林下空间景观提升工程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办公厅 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18CJ0062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管理处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琴亭湖公园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发包价*******.7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琴亭湖公园东园北岸、西园林下空间景观提升,增设石桌椅、木平台、鹅卵石园路,搭配喜阴植物,美化林下空间等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发包价*******.76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发包价*******.76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应的承包内容。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2)投标人近三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内没有被法院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情形。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 月11 日至2018 年9 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点0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00分至17点00分到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二期SOHO C3座2632)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 月 25 日09 时30 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一次性汇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银行保函形式。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市园林局网站(http://ylj.fuzhou.gov.cn/)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浮村48号,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
联系人:卢工
招标代理机构: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二期SOHO C3座2632,邮编:350013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王工、余工
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园林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7座10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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