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草碧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

千阳县草碧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


关于千阳县草碧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

竟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正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千阳县草碧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对千阳县草碧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千阳县草碧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

二、项目编号:SXZCQY(2018)10号

三、招标人名称:千阳县草碧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千阳县草碧镇

联系方式:152*****200/183*****198

四、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千阳县住建局综合服务楼二楼

联系人:景女士

联系方式:133*****918

五、磋商内容和要求:

磋商内容:采购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详见竟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项目自用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价:250000.00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第二类备案表;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相应供货能力(代理商需具备合法有效的代理权限;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不需提供)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恕不退还。)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止。

2、发售地点:千阳县住建局综合服务楼二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1日下午14:30止(逾期递交,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年9月21日下午14:30

3、磋商地点:千阳县草碧镇中心卫生院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项目联系人:景女士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133*****918

陕西正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析仪 全自动生化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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