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公寓周边内涝疏通工程招标公告

南湖公寓周边内涝疏通工程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福建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中鑫南熹建设有限公司、福建诚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湖公寓周边内涝疏通工程 已由 上级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闽侯县南屿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投资额约70857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主要内容为南湖公寓周边内涝疏通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0857元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0857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0857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1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18 年9月 14 日 17 时00分00秒在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218号伯爵大酒店5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 年 9 月 20 日14:30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仟元整(小写:¥3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 2018 年 9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218号伯爵大酒店5楼) 。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闽侯县南屿镇两园新药创制中心23楼 ,邮编: 350109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小蔡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218号伯爵大酒店5楼 ,邮编:350001;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小刘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疏通 公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