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告

乐平市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告

乐平市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乐平市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乐府常纪[六届]38号 和乐府常纪[六届]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平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总投资约为310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1000万元,工程建设资金已到位。

(2)招标范围:包括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工程施工、采购、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部相关内容,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向招标人负责;

(3)工程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乐平市 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拟建设总规模约为 103500亩,其中镇桥镇22500亩,乐港镇10000亩、双田镇9700亩、涌山镇600亩、礼林镇14000亩、洪岩镇4000亩、高家镇2000亩,众埠镇12600亩、十里岗镇600亩、接渡镇4300亩、后港镇3000亩,鸬鹚乡12700亩、临港镇3600亩、浯口镇3900亩总投资约3.1亿。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排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农田防护、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及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规定的其他建设内容等工程。以上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为暂定计划,实际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勘测、设计图纸为准。

(4)总工期和节点工期要求:

①、勘测设计工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10个日历天内完成详细的地形勘测图,2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及预算。

②、总工期:合同签订至工程完工验收180天(含设计、采购、施工);

(5)本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 五个标段,Ⅰ标段为镇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22500亩;Ⅱ标段为乐港镇、双田镇、涌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20300亩;Ⅲ标段为礼林镇、洪岩镇、高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20000亩;Ⅳ标段为众埠镇、十里岗镇、接渡镇、后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20500亩;Ⅴ标段为,鸬鹚乡、临港镇、浯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20200亩。

三、资格审查方式、投标企业的资格条件: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和施工方)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可由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各方不能单方或再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1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1个投标人的企业,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满足勘测设计、施工资质则无需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设计单位资质:

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或同时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和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5)施工单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只要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如为联合体,仅为施工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同时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根据(赣水建管字[2012]341 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省外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注册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

(7)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专业或土地规划或测绘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8)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根据(赣水建管字[2012]341 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省外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且无在建工程,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注册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

(9)联合体协议书(投标牵头单位由施工单位担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若有);

(10)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在参与项目投标前,还需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填写、提交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登记表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外省设计单位必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http://www.jxsggzy.cn/web/)中的投标单位,并提供该系统网络查询页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12)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13)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以上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人须联合体成员都须提供)

(1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12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无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方式:勘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8日至2018年9月14日自行网上下载

报名网址 :乐平市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lpxzfw.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9月 28日上午 9:00时整,递交地点为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只要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设计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六、 其他

(1)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取一个标段。按Ⅰ-Ⅴ标的开标顺序开标,如投标人在已评审标段排序第一,则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含有该施工单位的联合体投标人或含有该设计单位的联合体投标人)不再进入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在评标响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投标报价仍进入投标基准价计算)。

(2)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4)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在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八、有关说明

8.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平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 石先生

电话:138*****565

招标代理机构: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景德镇市梨树园北苑3栋1单元20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70*****886




监督部门:乐平市水务局(仅对本项目招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文件由乐平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6*****939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盖章和合同谈判等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农田建设 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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