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9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公告

开展2019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公告


各有关学院:
为保证有效开展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现就2019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资格审核对象
2019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不包括2018年新聘博士研究生导师。
二、招生资格确认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与学位教育的政策法规。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良好学风。能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截至2019年6月30日年龄不超过57周岁,身体健康,有充裕的时间和旺盛的精力指导培养博士研究生,能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3.主持国家级在研项目(以项目立项通知书的起止时间为准,延迟结项的除外),或近两年(截至招生资格审核时)有A1及以上论文发表的,经个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学校批准,可以申请招生,年龄可延迟至62岁。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科研条件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稳定的科研方向,科研成果突出,学术水平在国内本学科中有一定影响,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前沿领域发展趋势,近五年至少承担国家级项目(前2位)1项,或主持教育部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纵向项目2项,有承担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年均纵向科研经费(不含学校匹配经费)至少为1.5万元,且其他科研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特级期刊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或在A级期刊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2篇本学科学术论文。
2.主编1部与本学科密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著,且在A级期刊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本学科学术论文。
3.主编的教材获得省部级优秀教材二等奖以上,或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规划教材,且在A级期刊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本学科学术论文。
4.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国家级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四位,三等奖前三位;省部级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三等奖第一位),且在A级期刊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本学科学术论文。
(三)截至2018年7月30日,所指导的未毕业博士研究生总人数超过7人或有学习年限超过5年者,暂停其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四)博士研究生导师所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在上级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者,参照《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试行)》(政研〔2017〕18号)第四条第二款有关规定,暂停其1年或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三、工作程序
(一)本人申请
符合审核条件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由本人自愿向各学位授权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申请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1)。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审核,将符合招生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三)学校组织审核与结果公布
研究生院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材料组织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名单予以公布。
四、有关说明
(一)“近五年”指自2013年7月1日至今。
(二)各学院在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认定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具体条件。
(三)申报人必须实事求是,科研成果、课题项目和经费填报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表中的量化分数按照《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及量化管理办法(试行)》(政科〔2015〕4号)及其补充规定(政科〔2018〕10号)(附件3)进行计算。
六、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将由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山东财经大学申请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山东财经大学申请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燕山校区办公楼421室,电子版发送至yjs_7761@163.com。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内线77761)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核 招生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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