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山公园湖上餐室项目(项目编号:GZSKST18-B102)公开招标公告

汕头市中山公园湖上餐室项目(项目编号:GZSKST18-B102)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中山公园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中山公园湖上餐室项目(项目编号:GZSKST18-B102)”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此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GZSKST18-B102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山公园湖上餐室项目

三、项目概况:

1、场地概况:中山公园湖上餐室建于1972年,位于中山公园内大操场东侧玉鉴湖边,为二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81.01平方米(其中:一层室内面积364.96平方米,二层室内面积129.05平方米,二层露台面积87平方米),外观采用古色古香中式经典风格,自建成之初一直深受市民喜爱,是汕头市民的共同回忆。2003年,市人大通过的中山公园改造项目设计方案确定原湖上餐室的使用功能为“咖啡厅、茶室”,以弘扬中华茶文化,特别是潮汕工夫茶即潮汕茶道,为市民打造一处健康的文化交流、休闲品茶场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符合汕头市发展总体规划,有着广泛和显著的社会效益。

2、项目内容:汕头市中山公园湖上餐室的装修和设施完善及经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3、运营管理期限:5年(不含建设期)。

4、投标限价:本项目投入建设金额最低限价为人民币2000.00元/㎡,湖上餐室运营租金首年缴费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21,320.00元/年,低于最低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注:本项目第1至3年按投标报价金额缴纳运营租金,第4至5年每年缴费金额在投标报价金额的基础上增加5%)

注:本项目投入建设金额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以第三方审核为准,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额低于人民币2000.00元/㎡,则按低于的比例相应缩短经营期限。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茶文化研究与经营或相关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9月10日起至2018年9月14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3、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8年9月30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开标时间:2018年9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十三、公告期限: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中山公园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月眉路5号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传真:****-********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汕头市中山公园管理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



标签: 公园 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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