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购买专家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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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购买专家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
公告发布时间2018-09-10 14:36
采购人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崇州市崇阳镇昌明路1号,联系方式:余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成都倍信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庆北路247号,联系方式:王维浩,***-********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73*****258
项目包个数1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7.具有有效的国家乙级及以上安全评价资质。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2018-09-11 09:3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2018-09-17 16:3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成都市崇州市崇庆北路247号(2栋2单元203室)
磋商文件售价(元)2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成都市崇州市崇庆北路247号(2栋2单元203室)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09-21 09:3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18-09-21 1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崇州市崇庆北路247号(2栋2单元2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09-21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成都市崇州市崇庆北路247号(2栋2单元201室)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金额:6500元(大写:陆仟伍佰元整);交款方式:采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保函复印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须注明项目编号,以便登记、查询)
预算金额(元)650000
采购品目名称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行业划分M7499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一、项目概况:为在崇州市安全生产领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发挥市场作用,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6〕11号)和《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办法>的通知》(成安监〔2014〕76号)、拟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崇州市企业安全标准化进行复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气体充装企业、涉氨制冷、煤气、家具企业开展第三方检查服务。二、服务基本内容及要求:(一)依照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政府要求,对崇州市企业标准化进行复查,检查频次为50人次,每次专家不低于3人。(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气体充装企业,每季度、春季复工进行一次检查,检查频次为60人次,每次专家不低于3人。(三)涉氨制冷、冶金煤气企业每半年,春季复工前进行一次检查、检查频次为35人次,每次专家不低于3人。(四)危化零售单位及加油站申请单位危化和新证核发提供专家咨询服务,频次为20人次,每次专家不低于3人。(五)粉尘企业、家具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专项检查,频次为80人次,每次专家不低于3人。(六)在安全监察执法过程中为执法工作提供安全技术支撑,应指导受检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频次为80人次,每次专家不低于3人。(七)供应商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电话报告采购单位,并于24小时内书面报告采购单位。(八)供应商应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进行安全检查。三、商务要求:(一)服务进度安排:1、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应与采购单位进行充分协商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计划。2、安全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需向采购单位提交《安全生产检查报告》,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提出不符合条款和整改建议,并附上隐患的影像资料,供应商应协助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一年内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支付相应款项,具体支付细节采购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执行。(三)供应商应对安全隐患检查结果负责,因供应商过错、疏忽造成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供应商责任。(四)验收标准和方法: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本项目预算金额:65万元;预算备案号:(2018)0683号;最高限价:65万元;监督部门:崇州市财政局。
PPP项目标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家 办公室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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