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公安局网上督查系统卫星定位督察子系统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池州市公安局网上督查系统卫星定位督察子系统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池州市公安局;
二、采购人地址:池州市清风西路111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王敏,****-*******;
四、采购项目名称:池州市公安局网上督查系统卫星定位督察子系统项目;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在全市已建设的卫星定位服务或北斗定位服务(包含小区、娱乐场所、指定停放点等图层)基础上,研发定位督察系统,实现对全市警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越界、娱乐场所长时间停留、晚间违规停放、节假日违规用车等异常问题进行智能化监测预警,实现警用车辆的历史轨迹回放、异常预警问题办理、用车报备和查询统计等功能。并实现本系统与池州市公安网上督察系统的接口对接,满足全省公安网上督察系统建设与考核要求。
通过建设定位督察系统,规范警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安督察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对公安执法执勤活动和队伍管理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监督,同时为民警维权提供证据支持。
六、采购预算金额:330000元整,叁拾叁万元整;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池州市公安局需按照《安徽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任务书》的明确要求,建设卫星定位督察系统、接口设计等内容,并实现与安徽省公安网上督察系统和池州市公安网上督察系统的无缝对接。综合全省公安网上督察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情况,现推荐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选择供应商,理由如下:
首先,由安徽瑞信软件有限公司承建的安徽省全省公安网上督察系统(一期、二期、三期),建设成果得到了公安部以及兄弟省、市单位的高度评价,是引领和示范全国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的先行试点项目;其次,本次项目建设涉及到与省级公安网上督察系统、池州市公安网上督察系统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涉及到大量的接口协调,若由其他公司承建本次项目,需要大量的接口对接费用。
综合以上原因,基于节约项目建设资金、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的原则,我局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安徽瑞信软件有限公司承担。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安徽瑞信软件有限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东路2号2至6层,邮政编码:241000,联系电话:****-*******。
十、公示期限: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7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内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池州市公安局和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联系电话:****-*******)反映,同时抄送池州市财政局(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池阳路29号;联系电话:****-*******)。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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