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务服务中心及院史荣誉室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其汾西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务服务中心及院史荣誉室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密封谈判。
项目名称:汾西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务服务中心及院史荣誉室项目
项目编号:SXGDZC-LGC-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共1包,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5、范围包括:汾西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务服务中心及院史荣誉室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6、预算金额:237320元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及其它特定资格条件:①报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报价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提供建造师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③报价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④报价人信誉良好,应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拒绝参加本次谈判采购;⑤在国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国内建筑业企业;
8、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3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报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需提供其签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彩印件;
2、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其授权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彩印件(授权代表必须是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以便扫描二维码);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费率标准证书(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7、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8、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提供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和本人身份证彩印件;
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1、本公告所需的其它特定资格条件;
12、公告期限: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3日。
注:(1)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提交两套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的彩印件。同时提交报价人联系表一份(A4纸打印,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谈判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人员资格查询>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中查询到。报价人应提供查询网页截屏,如查询不到或查询信息与报价人提供的信息不符,其资格不予认定。
符合以上要求的报价人即可获取谈判文件,获取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1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二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谈判会议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汾西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汾西县西大街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话:
185*****811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西路裕景花苑海祥E座1103号
联 系 人:郝先生
电话:
****-*******、
180*****713邮箱:
********1@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解放西路支行
账 号:
140*****615********3
2018年9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